“限塑令”实施三年来,蓝田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进行落实。
一是积极行动,全力配合。配合县发改委、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商贸流通业“限塑令”,即超市、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环保意识。我们以强化环保意识为切入点,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县电视台《绿色环保》栏目,环保网站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使“限塑令”逐渐深入人心,逐渐取得广大商家业主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积极倡导,全民参与。积极倡导,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单位自筹经费印制环保购物袋免费向群众发放,并引导商家业主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醒消费者自觉使用布袋,减少使用塑料袋。
四是强化措施巩固成效。今后,我局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限塑令”,配合县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引导和鼓励商贸零售企业和各商场积极参与,并严格落实“限塑令”,使人人参与、自觉限塑的先进环保意识深入人心,从而使全县广大群众自觉自愿的执行“限塑令”,为建设“西安东部新城,人文山水蓝田”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