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土地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长安区制定《西安市长安区关闭禁止开采区砖厂》实施方案,拟依法全面关闭西部平原和环山路以南禁止开采区的砖厂。
据悉,此次关闭砖厂工作自2011年8月1日开始,2012年5月31日结束,分为自行关闭阶段、强制关闭阶段、复垦土地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关闭工作以当地乡街为责任主体,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土局等部门协同配合。鼓励砖厂业主自行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关闭砖厂的,给予适当奖励。
为加强对关闭砖厂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关闭禁止开采区砖厂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全区关闭砖厂工作。同时,长安区将在东部台塬地区选址、筹建新型墙体建材产业基地,全区砖类建材产业将逐步向地力贫瘠、地势凹凸的东部塬区转移,与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相呼应,实现保护环境和培育产业的双赢。
(编辑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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