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和减少废矿物油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推进废矿物油专项整治工作,2011年8月19日下午,环保阎良分局组织召开了辖区废矿物油专项整治工作督办会,30多家汽车维修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废矿物油处置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要求,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内容、规范废矿物油的收集、运送和处置,同时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要求各汽车维修单位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对废矿物油进行有效收集、安全存放、专人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和处置。
二是加大处罚整改力度,未与有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废矿物油处置协议书的汽修单位,限于9月15日之前签订完毕;签订协议书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限于9月30日之前将现有废矿物油交由有处置资质的企业,并及时将废矿物油转移联单报至分局备案;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三是加大环境监督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废矿物油产生单位执行申报登记制度、废油收集存放、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安全运送、合法处置等情况,防治环境污染和废油的流失,对违法行为严格查处,并向交通局报请取消其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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