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低温阴雨天气,给高陵县灾民和困难群众冬令期间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此,高陵县民政局召开班子会,早部署、早准备、早安排,扎扎实实做好救灾救助工作,多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一是及早摸清冬令期间需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的情况。10月以来,积极组织人力开展冬令救助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地群众生活现状,对无力自救的困难群众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定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方案,有的放矢地安排冬季灾民生活救助工作。
二是加强物资储备。积极筹措,落实冬令物资。民政局多方筹措资金,购置棉衣1500件、棉被1500床、面粉2000袋、取暖炉500个,确保入冬前发放到灾民和困难群众手中。
三是针对今年9月份连阴雨致使部分群众住房损毁严重的现实情况,县民政局一方面通过摸排,确定上报灾后重建户186户,修缮户207户,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目前,已到位资金71万元。另一方面对全县城镇低保户住房情况正在进行入户排查登记,与县城建住房保障中心等有关部门协力,为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或倒塌房屋农户实施第二批廉租房(第一批104户已全部入住),确保他们温暖过冬。
四是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切实将救灾资金的使用严格确定在解决灾民的衣、食、住、医等困难以及紧急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和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范围之内,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确保救灾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广大灾民的生活权益,充分发挥救灾款物在保障灾区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应有作用。截止目前,城乡低保共为农村低保户3238户1007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888.58万元,为城市低保户1793户3036人发放城镇低保金758.21万元,为五保户243人发放补助金255.54万元;医疗救助为农村困难群众153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为城镇39人发放16.76万元;临时救助为183户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1.79万元;教育资助为城镇41名困难大学生发放资助金25.3万元,为农村117名大学生发放资助金73.9万元。
五是加强冬季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责任制,县民政局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保障受灾和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生活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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