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以来,我县多次出现强降雨和持续阴雨过程,致使部分农户房屋严重损毁。为了贯彻和落实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自然灾害倒损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11〕281号)精神,帮助灾民早日恢复房屋重建,我们对240户倒房户按照每户2.5万元的补助标准,及时下拨重建补助资金600万元;对房屋因灾一般性损坏的836户按照每户0.24万元的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200.64万元,专门用于解决倒房户房屋重建及房屋损坏修缮中的资金困难。
要求各镇迅速组织专人,对房屋重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照省市房屋倒损标准及程序将资金及时兑付给各倒房户,确保在年底前完成灾后房屋重建及修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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