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门课程只准使用一套国家课程配套练习册,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材以外的教辅材料;寒暑假不得有偿补课。”11月28日,西安市教育局公布了《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二十八条要求》,力争用3-5年的时间取得明显“减负”效果。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间休息、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小学生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每天不超过7小时。寒暑假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有偿补课。走读学生学校不安排在校上晚自习。寄宿生每天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晚自习时间不得组织文化课补习或学科教学活动。
“减负”这个话题,谈了很多年了。孩子课业负担过重,也不是今天才发现的。危害有多大,孩子、家长、老师、管理者乃至大众都很清楚。西安出台“减负二十八条”后,减负能落实到位吗?还是热热闹闹说一遍就算完了?让我们先从二十八条说起。
要求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等,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通过校外培训机构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数量,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不得跨学区招生
关于学区关于补课
学生作业数量适当,难度适中,无机械性、重复性的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以中等水平学生完成作业时间计算,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家庭书面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控制在2小时内。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严禁增加作业量惩罚学生关于作业
义务教育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新生入学合理分班,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升降进行滚动式分班。不得随意增减课程与课时、增加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不得分重点非重点班关于重点班
关于成绩
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只在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考试试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无偏题、难题、怪题。学校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成绩,不得进行成绩排名。
不得进行成绩排名
此外,“二十八条”还要求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奥数班”等文化课补习班。不得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给他人用于学生有偿家教和组织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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