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蓝田县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校车摸底调查。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逐校、逐车、逐驾驶员进行检查,经调查,蓝田县共有校车66辆,其中43辆为自有车辆,23辆为租用车辆。
二是印发校车管理方案。县政府印发了《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校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接送车辆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分别要对所有校车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按照部门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教育、交通运输、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校车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严格执法,加大校车超速、超载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手续不全、私自改装等违法、违规车辆,规范校车安全管理。
五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协助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采编:史志强、王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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