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青年职业学院的一名学生匿名在西安网曝光台上反映其教师刘纯强迫其班级同学参加演出,剥夺其课堂学习及自由休息时间。教师刘纯回应称,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职学生的课堂学习时间和专业实践时间是对半分,实践部分在企业完成,不参加实践(演出)就毕不了业。
据反映情况的学生介绍,他们是2011级舞蹈表演班学生,班里同学分别有在大唐芙蓉园、华清池《长恨歌》参加演出(站在舞台上充当“背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没有假期,晚上演出到12点,白天还要上课,与理想中的大学生活完全背道而驰。该生明确表示希望以后不再参加此类演出。
5月2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该校教师刘纯。据他介绍,陕西省青年职业学院舞蹈表演班没有实训基地,但是根据教育部的办学要求该专业学生必须完成实践学习,所以采用和企业合作的方式,利用对方舞台做实训平台,完成教学实践部分,分批选拔学生参加演出,而这是学习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完成,将不能毕业。
针对学生所说的没有技术含量的问题,刘纯回应称,站在舞台上音乐声响起的感觉和氛围是不一样的,学生有必要现场感受和熟悉舞台,学生对于实践的认识有所欠缺,需要加强。
而反映问题的学生则希望,去学校能真正学到更多东西,而不是替学校去赚钱。
5月3日上午,陕西省青年职业学院上属部门陕西省共青团宣传部副部长王峰表示,第一次听说此事,需要要进一步调查了解,明天会将调查情况反馈给记者。西安文明网记者也将继续报道该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情况。(记者 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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