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有群众给市热力公司打来热线电话,投诉自己家里有暖气不热现象,甚至有的家里温度不超过16℃。25日上午,笔者联系了市热力公司片区工作人员,与他们一同走访了几户打过投诉电话的用户家,查看暖气不热原因,并现场进行室内温度测量。
上午10时许,我们和片区工作人员以及投诉人取得联系,来到了石油南东小区26号楼4单元李师傅家中,在李师傅家和邻居家进行了室内现场测温,通过客厅、卧室的实地测量,发现投诉人及邻居家中的室内温度均达到了18℃-21℃不等,并没有他打电话投诉所说的不热现象。在与用户的交谈中我们才得知,原来用户是对供暖温度期望值过高,觉得温度应在20℃以上才算合格。
此后,我们又来到打来热线电话的张师傅家中,位于渭工路44号院1号楼的张师傅说,家里温度最近也总是不达标,这两天自家温度计显示只有16℃左右,根本没有达到供暖温度标准。在交谈中,片区工作人员取出专业电子温度计对他家卧室和客厅分别进行了温度测量,经过对室内空气温度的检测,测量结果显示为17.5℃,符合市政府供暖标准(18℃±2℃)。对此,张师傅对供热片区工作人员的温度计表示质疑,并称工作人员说温度达标的说法是错误的,而且他觉得即便达到17℃也不符合规定。
对此,笔者来到宝鸡市热力公司技术部对以上质疑进行了深入了解,技术部经理杨宏朝做了这样的解释:公司测量的温度计属于专业电子温度计,每年都会集中对该仪器进行检测,这种电子温度计比普通温度计精确度更高,市面上的温度计由于质量参差不齐和测量方法等因素,检测的温度未必精准。正确的测量方法是,温度计应放在屋子中间,离地一米左右进行测量,而许多家庭的温度计都是挂在墙上,这样一般会有1℃-2℃的差异。
对于17℃不符合供暖标准的说法,杨宏朝说,国内目前通行的供暖温度标准都是18℃±2℃,也就是说16℃-20℃都属于温度达标范围。他提到,宝鸡地区供暖设计标准为-5℃—5℃,室内采暖设施都按比例配置,由于近期出现强冷天气,在超过-5℃或遇到极寒天气时,势必会对室内采暖效果造成一定影响。
杨宏朝表示,近日公司已启动低温应急预案,及时对热源运行参数和供热管网的供回水温度进行了调整,热源供水温度比上周平均提高了5℃以上,在此之后的三九严寒天气下,确保我市供热群众家中的温度可以达到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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