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15年义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理发、筹集十余万元助残助学、勇救落水儿童、精心照顾卧床不起的丈夫和智障的孩子……在我们身边有着许多的道德模范,他们用实际行动演绎人间真情、传播真善美,为了宣扬道德模范典型,展示社会文明风尚,即日起,第二届西安市“十大道德模范”评选正式启动。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共青团西安市委、市妇联《关于开展第二届西安市“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两个月来,各区县、各部门积极推荐,城乡群众广泛参与,一批工作和生活在我们身边的道德模范集中涌现,市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典型事迹467件。经认真审核,充分比较,确定出第二届西安市“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95名。
按照评选表彰工作程序,公示和投票日期从2013年1月6日到2013年1月20日,公示15天。从1月6日起,在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文明网同步刊登候选人事迹,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投票评选。
投票规则:每类投票不得超过12人,总人数不得超过60人。
投票寄至:“全市十大道德模范”评选办公室(凤城八路99号市文明办),邮编:710008,也可登录西安新闻网进行投票。
若对所公示候选人有意见,请于截止日期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来信或电话反映。电话:029-86780725,电子邮箱:xawmb2010@163.com。
第二届西安市“十大道德模范”评选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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