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的暴发不但打碎了不少人的“致富梦”,还让许多投资者几十年的血汗钱一夜蒸发。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但由于市场监管机制滞后,打着投资理财幌子的非法集资成了不法分子敛财的新工具。以高息为诱饵,采用传销手段,吸收大量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像癌细胞一样恶性扩散到全国,成为扰乱金融市场的一颗毒瘤,并在近几年集中爆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面对非法集资这一社会问题,除了群众首先要擦亮眼睛、给头脑降温,牢牢看紧自己的钱袋子,不要掉进“钱生钱、利滚利”的骗局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要切实担起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有力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打击非法集资要抓早抓小。非法集资的根源在一定程度上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窄有很大关系,遏制非法集资,首先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政府部门用政策和考核机制去引导金融机构向利润小、风险高的中小企业贷款,让真正想办实业、上规模的中小企业有血可输。要建立非法集资预警机制,通过打击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经验来看,敢于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的,多是资产信用不良、债务负担较重的企业,非法集资成为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的企业正是相关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财政、税务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对此类企业资金流动异常的账户,进行日常监测,对违法、违规的投资理财产品发出消费警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要依法监管,要做出严管重罚,乃至取缔。只有疏堵结合,抓早、抓小、抓苗头,才能提高群众的辨识度和防范能力,打压非法集资活动的生存空间。
打击非法集资要“治乱用重典”。非法集资案件的集中爆发,造成许多群众家财散尽,甚至妻离子散,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各级政府部门和政法机关更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法律对于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安机关要发现一起,立案打击一起,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快诉、快审,对犯罪情节十分恶劣,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要重判快判,绝不手软,通过经典案例,教育广大群众提高防骗意识,警示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打击非法集资要建立长效机制。由于非法集资,涉及行业多,隐蔽欺骗性高,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了由十多个部门组成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参与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发挥作用。要避免运动式执法,对非法集资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最为重要的是,不能走日常监管放任自流、案件爆发集中打击的老路,要集中职能部门的优势力量,成立专门机构,建立长效机制,打防结合,切掉非法集资这颗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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