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尾号为1863的张女士向记者咨询:“我前两天去超市买东西,把手提包寄存在了自主寄存柜里,结账后发现条形码丢了,联系超市工作人员打开柜子后发现我的手提包不见了,里面有我的手机和钱包。我要求超市赔偿,但是超市说这是我自己弄丢了条形码,所以他们没有责任。我想咨询下这件事中超市到底要不要负责?”
记者解答:张女士使用的自助寄存柜只是在商家与借用人之间形成的一种针对寄存柜的借用关系,这种寄存方式不同于柜台寄存,超市对顾客自助寄存在柜中的东西没有控制占有的权利,自然也就没有看管的义务。如果张女士没有证据证明超市提供的寄存柜存在故障,那么丢失东西的责任是要张女士自己承担的。记者在此提醒各位读者,如果携带贵重物品去超市,最好是寄存在人工寄存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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