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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平米6.97元收支不公示 东方绿洲小区取暖费遭质疑

2013-11-28 13:23  第1生活

近日,东方绿洲小区居民拨打本报社区热线029-87991550称,该小区的供暖费为6.97元每平米,而且室内温度还达不到16℃。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西安市咸宁东路田家湾的东方绿洲小区了解情况。据小区居民反映,东方绿洲小区实行自备锅炉供暖。陕西昕物业公司自接管东方绿洲小区四年来,每年的供暖收费价格均为6.97元每平米,比市政集中供暖价格高出1元以上。为此,业主们觉得价格过高,并要求物业透明公示收费标准和收支账目,但近四年来,物业从未进行过公示。

小区居民王女士搬进东方绿洲已有两个年头,“我至今也不知道物业是依照何标准收费,去问,他们也不说,而且,去年供暖后的室内温度还达不到16度。”对此,记者询问了小区内多家业主,均表示每年的供暖市内温度难以达标。“我们每年都对物业收取暖气费价格是否合理存质疑,但物业方面也从未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每到供暖期,物业都按照自行拟定的供暖价格收费。”业主陈女士说,“我们也不是不缴纳供暖费,但前提是,应该让我们弄清楚收支情况啊!”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物业通过成本预算后定出的价格。当记者问及是否获得物价局同意及审批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已获得审批。对此,记者咨询了西安市新城区物价局。据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自备锅炉的热价在备案定价前,物业方首先要提出本年度供热价格的初步意见方案,并召开小区业委会等形式的用热人代表会议,将初步意见方案与热用户协商一致,将协商议定的最终供热价格及协商过程会议记录等材料,于供热前前报到物价部门办理备案审核手续。供热期结束后,供热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业主公示供热期热费收支情况。

“昕物业公司与业主商量不一致的情况下,是通不过物价局审批的。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物业公司在供暖结束后,需及时向业主公示供热期热费收支情况,如果物业未公示,业主可投诉物价局,由物价部门出面及时解决。”西安市新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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