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他们奋发向上,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八届“西安市十佳中学生”、“西安市优秀中学生”评选活动。
参评“西安市十佳中学生”条件为,西安市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7月前在校的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被推荐人必须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以上(含)荣誉,在学校具有明显的榜样带动作用;被推荐人必须经过其所在学校正式提名推荐。
参评“西安市优秀中学生”条件为,西安市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5年7月前在校的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团的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积极参加团组织和学校开展的活动,有奉献和创新精神;被推荐人必须获得“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以上(含)荣誉,在同学中有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被推荐人必须经过其所在学校的正式提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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