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跟谁姓?这是许多即将当爸爸妈妈争论的焦点,有的为此还闹上法庭。近日,关于“姓名权”的立法解释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这一草案,子女可以有条件地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对于这样的规定,老百姓是否觉得可行?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孩子跟谁姓是个热话题
近日,有人在西安某论坛发表了一则帖子:我和我男朋友都属于独生子女,虽然爸爸没有明确要求我一定要招女婿上门,但他总是会在我耳边说希望以后能有个属于他的孙子,可男朋友家也只有他一个儿子。我思来想去,真的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方法,除非我们两个分开,各过各的,但这无疑不是上策。于是便有了一个想法,就是生两个孩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这样两边家长都不会得罪。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网络上类似的问题很多,搜索“孩子跟谁姓”找到2420万条相关信息,而现实生活中的现象也极为普遍。
今年5月刚做父亲的张浩说,传统观念里,子随父姓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他和妻子都是85后,受当时的生育政策影响,都是各自家中传递“香火”的人,所以在给宝贝取姓氏时便产生了分歧。
“当时孩子还没出生,妻子便挺着个大肚子跟我商量孩子的姓氏。我当然觉得要随我的姓,但妻子非要让孩子随她姓杨。”张浩说,两人为此多次吵架和协商,后来看到跟父母一同姓的姓氏越来越多,他最终决定让将来的孩子姓“张杨”,才避免了家庭更大的纠纷。
“我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就是跟外婆姓。”市民黄先生说,他给小儿子起了好几个名字,但网上一查重名的太多。而他岳母姓邝,是家中的独女,家中亲人都已去世,于是干脆让孩子随岳母姓,不仅和别人重名的机会少,还给外婆家“延续香火”,了却了岳母的心事。
新法规定可以不随父母姓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以明确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何适用法律。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实践中,有关部门、学术界和当事人对上述规定的理解和执行不尽一致,一些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标准也不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
在相关调研中,各方普遍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实践中,也有一些公民因恢复祖姓、由他人扶养等原因,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草案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此外,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草案还明确,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多数人反对跟别人姓
10月28日,记者就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在西安市街头进行随机采访。采访中发现,对于随父姓还是随母姓,90%以上均表示无所谓,对于选择第三姓30%的年轻人表示可以考虑,65%的市民都表示不能理解。采访中70多岁的王老爷子说:“姓名只是个代号,谁对孩子好就跟谁姓,至于姓别的那是不行的,那不就乱套了吗?”
在采访的过程中,一位先生说:“孩子随爸姓还是随妈姓,这我都可以接受,但是不跟爸妈姓,选择其他的姓,这我就不能接受了,至少目前接受不了。”
“对姓氏的规定也不能完全放开,毕竟这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西安新城区某小学教师杨先生说,姓氏是尊祖敬宗、崇拜祖先的传统,是一个家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随父姓或者母姓自古以来就是社会普遍遵循的传统。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孩子还是应该随父亲或母亲的姓,否则姓氏又如何能维系家族的血缘传承和伦理秩序?如果改来改去,以后子孙后代可能连自己的亲人都找不到。
也有人持赞同的观点,一位阿姨就说:“孩子姓什么都无所谓,这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姓什么,这也是我们国家进步的体现。”
“将姓氏的范围一定程度外延,能起到一定的传承作用。”刚结婚一年的王小姐说,如今年轻的家长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的接续。按照以往的规定,孩子跟父亲或母亲一方姓,肯定会伤害到另一方的感情。如果将姓氏的范围适当扩大,既能增强家庭凝聚力、维护亲子关系和代际关系,又能尽量兼顾夫妻双方的心理需要。
“公民选择外姓不能完全禁止,但口子开得要适当。”西安市公安局户籍处一位民警建议,应对“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作出更加严格而明确的限定,增加公民选取姓氏的禁止性规定,便于公安机关在姓名登记工作中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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