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我市拟表彰劳动模范600名、先进集体70个。
此次评选范围是:2010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和单位。本届拟表彰劳动模范600名,先进集体70个。在劳动模范名额中,企业职工名额不低于总数的70%(其中,一线职工名额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5%、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3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名额不超过总数的1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总数的20%);农民名额不低于总数的15%(其中,乡企负责人不超过农民总数的20%、农民工不低于农民总数的30%)。推荐的候选人中要有一定数量的青年、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市委、市政府将向劳动模范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及8000元奖金;向先进集体颁发荣誉奖牌,奖励获奖单位每人1个月平均工资,由获奖单位列支,市、区县财政供养单位人员分别由市、区县财政列支。
此次评选最突出的特点是向基层一线职工倾斜。与上次评选相比,企业职工中一线职工比例由50%提高至55%,人数增加了52名;农民中农民工比例由15%提高至30%,人数增加了15名;企业职工中企业负责人比例由15%减少到10%,减少了12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比例由20%减少到15%,减少了20名。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