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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每年增加20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015-07-13 09:11  华商报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其中提出,每年要增加2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大学生在中小企业工作 职称评定与国企同等待遇

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组织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其中,小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费补贴标准,从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提高至10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在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对西安市地域小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初次创业大学生可申请2000元补贴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办法,每年增加2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鼓励引导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调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西安进行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力争2015年全市完成大学生创业培训495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亿元,引领大学生创业2250人。

国企招聘大学生 招聘信息要公开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另外,通知还提出,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要在市级以上政府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公开发布,明确报名时间、招聘流程、联系方式等。对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未按规定公开招聘信息的国有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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