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73岁的被执行人郑实(化名)向阎良法院执行一庭交来了一万五千余元案款,当执行人员得知该款是其昨天卖掉房子才筹集来的后,为其诚实守信举手点赞。
2012年8月,郑实以做生意为由向余江(化名)借款7000元,并约定了借款利息,一年后余江要求其返还借款,郑实以生意失败为由屡次推拖,2014年底,余江将郑实告上了阎良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余江同意郑实于2015年4月底前一次性向其支付案款15000元(本息合计)。然而履行期限到了后,郑实仍未主动履行,6月底,余江向阎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一庭受理后,立即通知郑实履行案款,郑实见到执行法官后满面愧色的说:“只因我的住房迟迟没卖出去,才致我失信于申请人,请你再给我延缓数日。”在其请求下,执行法官随即通知了余江。经主持和解,申请人同意郑实于9月1日前履行完全部案款。
当执行人员收到案款问郑实的生活着落时,年已古稀的郑实诚恳的说:“我已经租了一套房子住下了,虽然迫于生计我把房子低价出售了,但甩了债务包袱,让我的诚信得以恢复我也很欣慰。”还款后的郑实一脸的轻松。(记者 秦峰 通讯员 阮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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