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
有效规避持卡人部分责任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张兴茂律师昨日表示,“银行卡被盗刷后,很多持卡人将银行告上法庭,往往因无法证实卡在身边被异地盗刷的事实,最终造成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的金额不理想。像秦女士这样,在盗刷发生后,赶紧在附近银行存入1元钱,盗刷和存钱前后只有半小时,一张卡是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内先在郑州消费完,又跑到西安存钱的,从而很容易就取得关键性证据。”
张兴茂表示,“法院判决时,要考虑持卡人和银行方面的过错来划分赔偿责任。持卡人具有保管好银行卡及密码的责任,银行具有保管好持卡人银行卡内金钱的责任。双方的责任划分通常是一方一半。而秦女士存入1元钱,简单有效地规避掉了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责任,法院判决的结果会更对持卡人有利”。
公安提醒
如何提高用卡安全?
①不要轻易将银行卡借给他人。
②操作时,要注意ATM机上是否有多余装置如摄像头等,勿轻信要求提供密码信息的“紧急通知”。
③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并留意收银员刷卡次数,收回时确认是自己的银行卡。
④警惕利用手机短信、来电、网络信息等套取您银行卡号和密码的行为。
⑤妥善保管银行卡,不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和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⑥网上用卡交易应选择正规网站,并了解交易过程的资料是否有安全加密机制。
⑦接到以银行名义发送的类似“您的电子密码器将于次日失效,请您登录我行网站进行升级”(后附链接网址)的短信后,应与发卡行联系,勿直接操作链接。(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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