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进一步健全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的意见》正式印发。
各区县政府要成立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市级有关涉灾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救助预案,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健全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各涉灾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预警机制,增强综合监测和预警能力,逐步提升系统性、综合性预报预警水平。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各涉灾部门现有的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提升灾害信息数据采集报送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加强应急保障。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制订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增加储备物资数量和品种,加强对救灾储备物资的统筹管理,建成市、区县两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加强对灾情发展趋势的科学研判,提升灾情数据统计上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加强灾后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管理。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和倒损民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等工作。
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制订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灾资金管理办法。
加强自然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在充分发挥现有气象、防汛、地震、地质、森林防火等监测预警体系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功能、科学布点、加强装备,不断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区县、镇街、社区(村)为单位,结合实际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应急救灾工作队伍;建立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服务联动机制,培养和发展稳定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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