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
检测机构称“定价权下放给企业”
昨日,华商报记者走访发现,两家检测机构已贴出涨价通知,其中小车确实调整为380元,调整时间均为2015年12月21日。
上午9时30分,在城南陕西安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线门口排着一些等候上线检测的车辆,工作人员正在将两块蓝色收费标准牌匾挂在墙上。“以前是政府定价,现在是市场定价,定价权下放给企业了。”安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雷买石介绍,建设检测站投资巨大,设备需要不断更新,员工工资等也在不断上涨,这就造成公司持续亏损,因而涨价。
上午11时,位于锦业二路的陕西省汽车检测站,两条长长的车队等待进场审验。多名工作人员表示,未接到正式通知。
下午1时许,城东西安新元汽车检测站,检测线入口处已公示新标准。新元检测站站长左允健表示,检测费涨幅参照了周边及全国多地此项费用的标准。
法规显示
机动车检验价格应属政府定价范围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此前省物价局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确认,根据2015年11月15日实施的《陕西省定价目录》,陕西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且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确定价格,无需备案。
而在《陕西省定价目录》中,并没有列出机动车检验费用这一项,但说明部分第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机动车定期检验价格的定价应该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对于这一质疑,物价部门并未给出具体答复。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该局正在召开专题会议研讨,随后该局发出邀请称,将于今日下午召开关于机动车检测价格告诫会,但并未透露该会议内容。网上搜索价格告诫会发现,这个会议内容一般是提醒经营者保持价格稳定。(记者 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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