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的住宿标准最高
明细表显示,部级领导到不同地区出差,费用标准在500元/人·天到1200元/人·天之间,司局级最高750元/人·天、最低300元/人·天,其他人员最高530元/人·天,最低200元/人·天。
京沪的住宿标准最高,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到京沪出差,北京全市的相应住宿标准为1100元、650元、500元;上海全市的相应住宿标准为1100元、600元、500元。紧随其后的是海南省三亚市,住宿标准为部级1000元、司局级600元,其他人员400元。
住宿费标准细化到了地市
去年9月30日,财政部也曾印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最新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则是在去年9月30日版本的基础上,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了地市。
以陕西为例,去年9月30日版本仅规定,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到陕西省省会西安出差,住宿标准分别为800元/人·天、460元/人·天、350元/人·天。新规维持了这一标准,同时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了地市(或区县),如到榆林市、延安市出差,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住宿标准为680元/人·天、350元/人·天、300元/人·天。
旅游旺季浮动城市增到35个
去年9月30日版本在6个城市实行了淡旺季浮动标准,旺季上浮比例20%到50%。新规则将实行淡旺季浮动标准的城市及地区增加到35个。例如,新增加的城市中包括河南省洛阳市,在4-5月上旬,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赴洛阳出差,分别执行1200元/人·天、720元/人·天、500元/人·天的住宿标准,明显高于平日800元/人·天、480元/人·天、330元/人·天的标准。
通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 据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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