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会见程序 律师会见顺畅有序
“在西安市公安局的监督管理下,现在我们所已经做到: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案件、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等三类案件,律师会见其他案件在押人员持“三证”不需要经过许可,随时都可以安排会见。”西安市看守所所长李晓林说。
《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工作规范的通知》规范会了见程序,持“三证”便可畅通会见当事人,并为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还做了如下规定: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时,监管场所不监听、不派员在场;监管场所为律师会见存放物品、制作笔录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律师可以转递需要由在押人员签字、捺指印的笔录等与关案件有关的材料。这使得律师会见权得到了保障,最终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会见时只要向看守所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和委托书,便可轻松拿到会见‘通行证’。西安市看守所已经严格做到了这一点,我前三次去会见当事人,带齐了‘三证’不需要经过许可,很快便见到了我的当事人。”王晓龙律师说。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