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回复称城管已查处
判决后,西安市规划局未上诉。但在判决生效后10日以内,违法建筑依然存在。王先生于2014年12月4日、2015年7月2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莲湖区法院也做出相应的两份执行裁定,均表示因执行过程中双方正在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故而两次均裁定执行终结。
“我们不服。”张女士认为,对法院的做法他们无法理解,胜诉判决要求规划局对自己的举报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然而规划局没做出任何行政行为,案件执行怎么可以终结?
多次交涉后,2016年1月25日,王先生夫妇拿到一份西安市规划局的回复,回复称对于第三人未经规划许可建起违法建筑的行为,碑林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012年4月进行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3万元。西安市规划局认为城管已按有关规定对违建行为进行了查处,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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