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旅游资源拓展消费市场
加大对国内外客源市场的营销力度。持续在央视以及凤凰卫视、BBC、CNN、CNBC等媒体开展西安旅游宣传。通过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加大网络营销力度。着力推出“乘高铁半价游西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活动,重点打击“黑车”“黑导”“黑社”,规范“一日游”秩序,进一步净化我市旅游市场环境。
策划推出各种采摘、温泉旅游、滑雪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专题产品。鼓励景区在中国旅游日、世界旅游日实行门票减免优惠。加大旅游特色商品开发力度,举办旅游商品大赛,对新开发西安特色旅游商品的企业给予贴息扶持。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重点村镇的旅游基础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提高乡村旅游吸引力。
积极落实2016年度旅游扶持奖励政策。对新获得“中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接待入境游客、国内游客、入境自主外联游客综合排名靠前、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以及组织专列达到相应人数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新获得国家5A、4A、3A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的白金五星级、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示范基地(示范区),对达到休闲露营地国家标准的露营地(包括自驾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和青少年露营地等),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加大对区县开发区扶持奖励
对开展个转企、限上企业预备库建设、限下企业转限上企业、商贸综合体集中收银等相关工作成效显著,综合排名前六名的区县、开发区商务部门、统计部门,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确认后,分别给予每个部门10万元的奖励;对排名后三名的区县、开发区商务部门、统计部门,除给予通报批评外,缩减下年度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规模。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促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商务部门要结合“亲商助企”活动,组织干部下企业,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帮扶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困难,挖掘企业销售潜力;要健全消费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消费品市场的分析研判,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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