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到2017年底,西安基本完成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严禁出售变卖政府办公立医院
方案要求,“十三五”期间,除已审批同意立项及在建的公立医院项目外,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严格控制城市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公立医院所提供的特需服务规模不得超过自身总服务量的10%。
城市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总门诊人次的比重下降10%以上,预约转诊数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严禁出售、变卖政府办公立医院。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社会办医规模达到总量的20%以上。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合理确定并量化医疗费用增幅,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占比逐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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