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激励各区县、开发区、市级相关部门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保持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市政府正式印发《西安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考核奖励办法》。
考核奖励范围包括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市级部门,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占比50%,重点项目占比30%,新开工项目占比10%,竣工项目占比10%的权重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考核。
办法规定,成立由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后以市政府名义对排名靠前的区县及开发区进行通报表彰。综合排名前五位的区县,分别奖励8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开发区,分别奖励8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对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综合得分前十名的市级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对排名前五位的市级部门分别增加0.1分、0.09分、0.08分、0.07分、0.06分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7年12月31日废止。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