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摊贩“六统一”管理模式初见成效
樱花路便民早市早餐摊点的变化,是我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六统一”管理模式初见成效的一个缩影。
食品摊贩解决了就业问题、满足了群众需求,但其规模小、分布散、卫生差、流动性强,是食品安全领域的薄弱环节,也是城市治理的难点之一。为做好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2016年1月,市食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吕强局长为组长的西安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区县食品药监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对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监管档案建立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经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及时抄告当地城市管理部门。
2016年5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管理暂行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我市食品摊贩临时食品摊群点设置的原则、方法、程序和部门职责衔接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食品药监部门及时对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管。
9月,在对各区县食品摊贩监管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食品药监局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下发了《关于西安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六统一的通知》,要求各区县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和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对已经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按照“六统一”(统一公示信息、统一工作衣帽、统一洁净餐具、统一索证索票、统一垃圾容器、统一建立档案)标准进行监管,建立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快检抽检,公示快检结果,发现未登记的食品摊贩,及时抄告辖区城市管理部门。
截至11月底,我市城六区城市管理部门共划定了10个食品摊贩集中摊群点,分别是新城区樱花路早市、万寿路夜市;碑林区青岛啤酒美食花园(秋季起停市,目前为停车场)、沙坡路串串、建设路新旅程;莲湖区创新路夜市,雁塔区康宁路临时疏导点、南二环永松路天桥下摊群点;未央区凤吉路夜市;灞桥区浐灞米秦北路摊群点。辖区食品药监局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已对这10个食品摊贩集中摊群点食品安全实行“六统一”管理,使食品摊贩成为古城靓丽的风景线,此举受到市民的极大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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