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政策催化型:
加快推进贫困区域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颁证,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林权等抵押和担保试点,引导贫困户以农房、土地、林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增加租金、股金和薪金收入。鼓励贫困村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折股,采用入股、租赁、联营等方式发展企业经营,让贫困户实现保底分红、固定返利,分享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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