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为了给市民外出就餐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实现从事后监督到事中、事前监督的转变,近两年来,市食品药监局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辖区监管实际,积极谋划,勇于创新,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了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本着在城区试点、改造重点单位、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2015年我市共完成300户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改造试点工作,其中,市直管餐饮服务单位80户,城六区监管餐饮服务单位220户,该项工作被列为市委、市政府十项惠民实事之一。2016年,全市共完成5096户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完成5000户总任务量的102%,该项工作被列为市政府民生领域重点工作之一。
在推动明厨亮灶工作中,我市各级食品药监部门根据辖区餐饮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实行“透明厨房”,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玻璃幕墙,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实行“视频厨房”,在餐饮单位安装视频设施,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消费者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鼓励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直接装修成透明厨房或者视频厨房。
市食品药监局将该项工作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指导新办、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明厨亮灶要求,达到清洁、明亮、干净、安全的要求。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对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同时,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的前提条件。
通过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加工制作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后厨脏、乱、差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初步实现了餐饮安全监管由“他律”向“自律”、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同时,公众的社会监督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有效实现了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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