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意见》正式发布,对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相关政策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被称为“敞开怀抱,拥抱人才”的“最开放的户籍准入政策”怎样办理?则成为大家翘首以盼的题解。
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准备工作,今天,经西安市公安局报请市政府批准通过的《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办事指南》正式向社会公布,全文如下:
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
条件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办事指南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新生落户等户籍办理程序的通知》(西公通〔2014〕461号)文件精神办理。
(二)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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