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眉县一男子在公路上边喝酒边驾驶摩托车,让行人为他捏把汗,所幸执勤辅警发现后,制止了该男子的危险行为。
5月24日下午,眉县交警大队城西中队辅警李政在齐镇斜谷村樱桃市场疏导交通时,突然看到村民刘某一只手握着摩托车手把,一只手握着半瓶啤酒在喝,摩托车后面还载着一筐樱桃,摩托车一路晃晃悠悠地驶了过来。李政跑上前对刘某的行为进行制止,谁料刘某不仅不听劝,还将车停在路边,举起酒瓶继续喝。李政一把夺下酒瓶,拔下车钥匙,并立即向中队求助。中队交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查,刘某和妻子当天下午摘完樱桃后,他准备驾车到斜谷村樱桃市场销售樱桃,在路上买了两瓶啤酒解渴。交警现场利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刘某进行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为58m g/100m 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再一查,刘某竟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此,眉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王文静王智平)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