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美容诊所持有伪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伪造的《卫生许可证》,现场所有人员均无任何卫生技术人员资质及相关学历背景,许可证上法定代表人为沈某,负责人为姚某(对外化名“吴某”)。针对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非法机构予以取缔,并下达现场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非法医疗美容诊疗行为,并张贴公告及封条。同时该机构相关人员现场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进一步调查。截至目前,该非法机构涉案人员仍在公安机关接受其他相关调查。
检察机关提醒,常见的医疗美容项目如漂唇、割双眼皮、祛眼袋、玻尿酸填充等均属于医疗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进行哪种医疗美容,术前都务必确认该机构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诊医师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同时,一定要签署相关协议,索取印有该医疗机构公章的发票,切勿选择地下美容机构。如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可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反映,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宁军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