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投资建设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
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对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实行“一站受理、全程代办、服务到底”。
规范建设项目收费,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管理,继续执行统一征收。建筑业企业除缴纳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同时,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由各级政府统一调控、统筹解决。严肃查处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企业注册地迁移、影响要素流动等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
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排查化解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项目进场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优化区域融资环境
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1%
《方案》明确,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进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增加注资,扩大担保规模。支持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展,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1%。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为经营稳定、前景良好、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并全面清理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和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处置民营企业不良贷款,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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