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工作人员让业主回去等电话
昨日11时45分,记者和耿先生来到东尚·蜂鸟小区销售部,一刘姓工作人员表示,不动产证是否下来他不知情,让耿先生回去等开发商电话。
而面对耿先生其所购商品房的不动产证已在今年2月8日办下来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仍表示不知情,耿先生最好回去等电话通知。
法院要求开发商办证并赔违约金
在记者拿到的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陕0113民初1099号】中显示,一审法院认为,购房人耿先生依约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款后,虽然开发商西安市陈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向购房人交付了房屋,而直至2017年11月23日,涉案楼盘东尚·蜂鸟小区才取得原始登记,但该业务受理系首次确权受理,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时向房管部门递交材料的凭单,并非涉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权属登记,即购房人所应获得的房地产权证书备案。法院认为,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办理权属登记的备案义务,导致购房人耿先生至今未取得不动产证,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一审宣判,要求开发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购房人办理不动产证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同时向购房人支付延迟办证违约金2149元。
一审宣判后,开发商上诉至西安中院。今年5月4日,西安市陈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诉。
不动产中心:不动产证已办下来
昨日下午5时,根据耿先生提供的资料信息,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查询后表示,根据系统登记信息显示,耿先生的这套商品房不动产证,已经在今年2月8日上午9时45分打印完毕。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在办理登记服务时,工作人员就会告知房地产公司办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取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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