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最高将罚3万元
《意见稿》对于违反本办法后的惩罚措施,也有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随意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收集单位若将生活垃圾混合收集,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运输单位若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未将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处置场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规定,未密闭运输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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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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