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收房一年,业主家里的墙体裂缝,找到开发商交涉维修,开发商同意维修,但却需要业主与之签署一纸协议,维修完成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再提出此类维修要求。9月16日,华商报A3版报道后,引起当事小区开发商重视并作出回应,去除维修合同中涉嫌霸王条款的免责须知内容,依法制定维修协议,并对住户房屋的裂缝进行为期两年的保护。
17日,春晓华苑小区一期开发商西安市锦园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回应,经公司调查,认为华商报报道反映的“霸王条款”问题,内容真实,定位准确,公司诚恳接受批评。该墙面系轻质隔墙与房梁的材质不同,热胀冷缩不同步导致。另外,关于工程维修问题,目前维修是施工方负责的,开发商并未与任何业主签署合同。“签订“霸王条款”,我们最初并不清楚施工方与业主签订了这项协议,16日才了解了事情始末,协议是施工方给业主的。”开发商一位王姓部门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现问题,是因为施工单位个别部门及员工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缺乏、公司监管不力导致。
为此该公司决定,去除维修协议上的“免责须知”条款,已签署的“免责须知”无效,并依法根据销售合同及“两书一表”中关于维修方面的法律条款的约定进行执行。墙体出现裂缝的业主签署维修协议,施工方将与业主商定维修日期,后对墙面裂缝进行维修,自维修之日起,他们会为业主提供为期两年的墙面保修,在此期间如果墙面再次出现裂缝问题,则会重新维修并重置两年保修期。
目前,他们将在工地开展法制教育及普法宣传,提高相关单位的法律意识,加大工地现场的管理力度,保证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记者 杨德合 实习生 张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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