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碑林区召开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会议由碑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邹斌主持,碑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干部、碑林区各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向各动物诊疗机构下发了《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传达了9月11日全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精神,学习了《西安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通报了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发生情况。
会议对碑林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提出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碑林区虽然没有畜牧养殖业,但仍需高度重视动物疫病尤其是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动物诊疗机构处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最前沿,要切实履行动物疫情报告的职责,在接诊过程中发现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要按照规定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动物诊疗机构发现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动物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犬狂犬病强制免疫指定注射点要加大对犬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犬狂犬病强制免疫进社区活动,努力营造犬狂犬病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加强疫苗管理。各免疫点要加强犬狂犬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疫苗保存温度检查和记录制度。在申领疫苗过程中必须保证冷链运输,对不符合疫苗冷链运输条件申领单位,将不予发放疫苗。同时要求各免疫点要加强疫苗保存工作,对因保存不善造成强制免疫疫苗浪费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犬狂犬病免疫数量报送碑林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遇有突发动物疫情的要及时报送。(记者 梅傲雪 见习记者 马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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