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兵马俑在线7月31日讯 杭州来女士被害案的两点难处
《杭州来女士被害案的几处疑点》一文贴出之后,有网友留言说:老方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我能理解这位网友的心情。但毫无疑问的是,用法律的名义杀掉一个人,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在所有的故意杀人案件中,都会面临两个简单问题:第一,被害人是不是死了?第二,被害人是谁杀死的?之所以说简单,是因为这问题在多数杀人案件中都不会存在证明上的困难。但是,这两个最简单也是最基本的问题,在杭州来女士被害案中会变得复杂而困难。
第一个难题:来女士是不是死了?
所有的人现在都会认为,来女士已经死了。警方通报中称,来女士已遇害。遇害,当然就是死了。
人是不是已经确定死了,这本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在一般杀人案件中,杀人之后会有尸体。对一般人来说,人没了呼吸心跳,就是死了。对法医来说,人已经脑死亡,也就是死了。现实中,没有呼吸心跳和脑死亡之间,尽管是判断死亡的不同标准,尽管会有时间上的差距,但人没有呼吸心跳之后,距离脑死亡的时间实际上很短暂。无论是司法判定还是一般人的常识,并不会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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