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找他谈话时,发现他很紧张,在他左手手背上还有几条带血的伤痕,当被问到这些伤是怎么来的时候,他更紧张了。张玉环支支吾吾地解释,这些伤是干农活时剐蹭到的,这样的回答,办案民警哪里肯信。而遇害男童父母还向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全村人都在帮我们找孩子,就张玉环他家人没有出门。”10月27日,张玉环被警察带走调查,当晚7点左右,有警察从张玉环家谷仓里拿走了一根麻绳,因为被害男童有一个是被勒死的,接着又拿走了一条装稻谷的麻袋,因为在水库里找到了“打个两个补丁的麻袋”。
张玉环被收审4天后,他就作出了“有罪供述”,承认了自己杀人事实,在警方的笔录中,他交代了全部“杀人过程”,先是用绳子勒死一个小孩,接着又用手卡死了另一个小孩,接着用麻袋装尸体隐藏,晚上出去把尸体抛下了水库。第二天,张玉环又在供述中“承认”了杀人,但两份供述中存在很大的漏洞,杀人地点和杀人工具都有明显的不同,而警方还是给张玉环定罪了。后来不管张玉环如何不承认杀了人,声称是屈打成招,但办案机关依然认可了他的“有罪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