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联热力承诺25日达标供暖
18日,记者再次采访西联热力,希望了解整个区域由西联供暖,多少用户受影响?西联热力表示,因涉及经营原因无法提供具体名单。工作人员称,到了18日,已经超过50%的小区换热站温度有提升,还有一些末端的小区提升不明显。这两天会再启动一台锅炉,到25日肯定能达标供暖,西联热力还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将达标的时间提前,届时用户家中温度肯定达标。
“今天工作人员已经上门对有的小区测温。阳光台小区有住户家中测温20℃,太奥广场北区和长兴园湖曲有住户家中温度有19℃。”
关于退费一事,有住户反映去年的暖气费还没退,承诺还能否兑现呢?西联热力工作人员表示,上一季度的退费工作已在今年6月30日结束,对于代收代管小区费用已转至物业,直管小区则在本供暖季交费时抵扣。为什么有用户说没有退费?该工作人员称这些是争议部分,如还需退费可以拨打965112或者联系供暖管家登记,提供相应的测温依据,经过审核后可以退费。
今年采暖季,西联公司之前承诺17日之前的暖气费肯定会退,仍然温度不达标可根据小区公示牌联系供热管家上门测温,后期作为退费凭证。
律师建议设立供热企业评价制度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供暖延迟,即规定供热时间内室内温度无法达到供热温度,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之规定,供热企业应该退还用户未供热期间的费用。
对于承诺的退费没有按期退费,赵良善说,如果去年西联热力承诺要退费,但供暖费一直未退,热力公司应承担应退费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赵良善说,集中供热企业具有特定的供热资质,在获得审批时就应该保障供热能力与供热范围相匹配,保障业主按时用热。他建议设立供热企业评价制度。即,如果延迟供热或者供热不达标等情形达到某种特定条件、数量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监督,作为下年度热力公司获得供热范围、供热区域等的一项指标;将用户的投诉、体验等也作为一项评价指标;增加用热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协调热力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核实并根据各种情形评价供热企业。
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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