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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通报两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

2022-06-16 18:48  华商网-华商报

为进一步提醒群众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12月7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再次通报了两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

张某亮诈骗案

张某亮谎称可以帮他人办理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某等4人共计113.85万元。后张某亮失去联系,所得赃款全部被其挥霍。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张某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判决张某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责令张某亮退赔被害人刘某某等4人共计113.85万元。

张某诈骗案

张某注册成立西安百盛隆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开展公租房代办业务,向周某某等20名被害人谎称可以代为申请办理公租房,并收取被害人代理费481000元。因长期未能办理,被害人报警,张某向被害人退还24000元后将公司关闭,其余钱款457000元被其挥霍。张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张某将涉案款项457000元退赔被害人。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郑重提示:各类保障房的申请、审核、配租有着严格的程序,切勿相信花钱“找关系”等就能办理保障房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申请保障房资格的全部流程均无中介、不收费、无代办。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利用保障房实施诈骗,最终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

如有市民向收费代办保障房的机构或个人交纳了钱财,请受害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举证、报案,尽早挽回经济损失。

记者 陈思存 张鹏康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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