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该县制定实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薪酬补助和开展活动申报评审奖补制度,对评星定级后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和达到建设标准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实施薪酬补助,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和评星晋级情况,按照每月200元至500元梯次补助,通过职业水平认证的党组织书记,每年再给予500元至1500元的奖补,对举办全县性会议培训、文艺演出、重大活动,或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重大活动获得较好名次、表彰奖励的,或抓党建促脱贫、服务社会效益明显的,采取自主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定的程序,根据活动内容、规模、影响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上限分别设定为5000元、2000元,总额分别不超过12000元、8000元,拉开等次鼓励激励,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释放党建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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