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我区召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各街道、社区及相关单位43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左长民到会并讲话。
会上,区人社局宣读了《关于成立碑林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碑林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
左长民指出,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准确把握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保证参保过程公开、透明,符合群众意愿。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使居民群众充分享受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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