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严查违法采购使用亚硝酸盐的紧急通知》要求,高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亚硝酸盐排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由药监局领导带队,对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学校门前小餐饮店,餐饮流动摊贩等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违法违规采购或者非法添加亚硝酸盐行为,同时,对食用盐购渠道、销售流向进行排查、登记和备案。截至目前,共检查小餐饮店47户,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执法人员24人次,目前未发现小餐饮店违法采购使用私盐及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
高陵县食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11月30日
高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