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2月24日,蓝田县工商局制定了《蓝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评办法》,对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全面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
为把食品安全监管网栓牢,同时增强廉政与监管风险防范的实效性,考核办法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要求工商所做到巡查记录全,食品资料全,从严从重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监管干部做到“五清”,落实“六查六看”,不断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落实到位。
此外,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坚持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相结合,严格落实“九查两处罚”,每季度按百分比抽查各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户,一查经营户主体资格,二查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情况,三查“一票通”的落实情况,四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五查食品质量,六查经营户健康证,七查食品分批次检测落实情况,八查统计报表、专项整治汇报资料,九查食品案件查办情况。通过考核,排名通报,奖优秀罚落后。一罚在监管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直接责任人,二罚在监管考核中分数在70 分以下的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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