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常识性错误外,这则假消息还有多处专业性错误。其中,文中关于科目一、二、三的考试内容表述完全错误。正确的应该是: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根本不存在科目四和科目五考试。大家常说的科目四考试,其实是科目三考试的一部分而已,所以就没有科目四这一说,更别说科目五了。”西安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2016年7月1日后关于驾驶证考试的内容和方法与现行的没有任何变化。另外,原文里“模拟高速行驶、隧道行驶、停车取卡、窄路掉头”此四项考试内容,本身就是目前针对大、中型客货车(A照和B照)的科目二的考试项目,也不存在增加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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