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30平方米房屋 选择房票能多补偿4.6万
例如市区某国有土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李某有一个套内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房屋
其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为4500元/平方米,拟安置房屋的评估价为5500元/平方米
过渡费15.8元/平方米(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计算),过渡费发放期为6个月
在规定的征收奖励期内选择货币化安置可获得奖励款额为30000元
其他相关奖励和补偿费约为6000元(搬迁补偿费2000元,电视、电话、宽带安置费约2300元,天然气初装费减免约1680元)
如李某只选择货币化安置但未选择房票安置,其应获得的补偿款额如下:
一是原房屋市场评估价为:
4500元/平方米×30平方米=135000元
二是选择货币化安置可获得奖励和补偿款额6000元
三是按照《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李某在规定的征收奖励期内可以获得奖励款额为:
4500元/平方米×30平方米×20%+30000元=57000元
四是按照《征收办法》中关于每户过渡费低于500元/月的,按500元/月支付过渡费的规定,六个月的过渡费为
500元/月×6月=3000元
五是按照《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相关的规定,在征收奖励期限内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作为奖励评估补偿(暂按20%予以计算)
由此,李某在获得《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奖励款额的基础上,在征收奖励期内还可以获得奖励款额为:
4500元/平方米×30平方米×20%=27000元
综上,李某一共可获得补偿款额228000元
如李某选择房票安置,可在获得228000元补偿款项的基础上,多获得奖励款额如下:
一是无偿补助原房屋6%比例的面积价值:
30平方米×6%×5500元/平方米=9900元
二是增补至40平方米面积的增加面积差价计价,该房屋增补面积为:
40平方米-30平方米=10平方米
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其新楼综合造价为3300元/平方米,补差面积的价值为:
10平方米×(5500元/平方米-3300元/平方米)=22000元
三是按照《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规定获得的货币化补偿款全部用于购房后。可获得的奖励金额:
228000元×3%=6840元
同时,按照《陕西省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省级奖励办法》(陕政办发36号)的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李某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可获得奖励款额为8000元
综上,李某可获得的奖励款额为9900元+22000元+6840元+8000元=46740元 华商报记者 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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