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出台,西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取消行政审批。据了解,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市民可选择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增多了,方便市民就近就医。
市民可选择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增多
“这是我们人社部门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增加,居民可选择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增多了,更方便市民就近就医。”据人社局医保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医疗定点机构申报门槛,不再有经营面积、经营年限、医疗机构等级等限制性条件,同时申报资料也较以前的九项减少到现在的三、四项,使更多的医疗机构有机会为医保提供服务。
《办法》规定,西安市人社局在发布申报公告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医药机构及零售药店可通过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确认登记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系统记录的申请提交时间先后顺序,分批受理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各医药机构在网上申报后,随时关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通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受理的第一批医药机构名单、所需报送资料及报送地点进行公示,在公示名单内的医药机构可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报送至指定地点。
此次申报时间为7月11日9:00时—17:00时
7月8日,西安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网上申报工作的通告》,此次符合申报条件并有签约意愿的医药机构,可登陆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申报。申报开始时间为7月11日(星期一)9:00时,截止时间为7月12日(星期二)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之前已取得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资格的,可要求直接续签定点协议,不需再进行网上申报。已取得过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其中一个定点资格的,可要求直接签定另一个医疗保险定点协议,不需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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