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半年三次调控逐步“加码”
2016年12月31日:城六区只能新购买一套住宅
2016年12月31日下午,西安市房管局网站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6】60号),明确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只能新购买一套住宅(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令还比较温和,支持居民首套房和改善型住房。
4月18日:区域扩大至长安区 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
2017年4月18日下午4点,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西安房地产市场新政策,限购范围增加了长安区,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买卖、赠与)。同时限制了首付款比例,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 ,二套房不低于40%,第三套房则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5%。
6月28日:区域扩大至沣东新城 新房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
到如今6月28日第三次调控,区域再次扩大,限购范围增加了沣东新城,“网签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二手住房满2年才能交易和外地人西安购房须提供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规定更是让不少业内人士称之为“最严限购令”。(记者 陈燕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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